山西省人民政府在2018年就应对空气重污染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发文,其发文字号书写正确的是:
2018年,山西省人民政府针对空气重污染问题,采取了一系列临时交通管理措施,旨在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,改善空气质量。这些措施包括限行、限号、错峰出行等,对于减少交通拥堵、降低空气污染起到了一定的作用。
据了解,山西省人民政府发布的这一文件的发文字号为“晋政发〔2018〕12号”。这一发文字号的书写格式是符合规范的,其中“晋”代表山西省的简称,“政发”代表政府文件,“〔2018〕12号”代表文件的年份和编号。
此举表明山西省政府对于空气污染问题的重视,通过临时交通管理措施,希望能够有效应对空气重污染,改善环境质量,保障人民健康。